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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单位:

在这次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中,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决策部署,坚决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在前期工作中作出了积极贡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还处于“非常时期”,随着临近复工复学,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形势更加严峻,但同时,一些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对疫情防控工作还存在思想不够重视、行动不够积极等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进一步督促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纪委工作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现就深入监督推进学校各基层单位部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紧盯重点环节。严肃查处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当前,着重针对各基层单位部门在以下方面的履责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1.是否积极响应上级和学校决策部署,有效部署安排本部门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并落实“停课不停学”要求,组织开展网络教学,做好开学准备;

2是否严格执行防控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明确并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统计与报送工作;

3是否及时、有效做好信息的通知和传达工作,确保传达到每一名师生员工,并督促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4是否精准建立湖北、温州及其他重点疫情地区行程史或接触史等重点人群防控工作台账并及时掌握和更新情况;

5是否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要求,严格校园进出口管控,做好校园楼宇物业、公共场所保洁消毒工作。

二、明确责任主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明确各基层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第一责任,其他负责同志根据分工负相应责任,承担具体工作的同志负直接责任。对因工作懈怠,发生提前返校、未履行报批程序进出校园以及对学生公寓、教学楼、实验室存在私自返校、留宿等情况排查报告不到位的,倒查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严肃执纪问责。坚持依规依纪,做到“四个一律”:即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一律从快调查处理;对查实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一律从严执行“四种形态”;对查处的相关案例,一律公开通报批评;对查处的问题,一律记录备案,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

四、加强监督保障。学校纪委开通电子邮(jiwei@njit.edu.cn)和举报电话(025-86118333),接受群众检举控告。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监督小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相关部门要及时向学校纪委移送、通报相关问题线索。各基层单位部门要对照以上要求加强自查自纠。

南京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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